刚成交了双11活动之后,大家对于购物津贴玩法了解了许多了吧,双十二有购物津贴吗,2019淘宝双12购物津贴怎么用?2019年双十二活动淘宝、天猫平台都已经上线月了,许多商品都已经打标“年终盛典购物津贴,可跨店,12.12当天每满300减30”字样。
相信大家都在关心此类问题,因为满减就涉及到优惠程度。如果使用了这次的购物津贴还是非常优惠的,好多网友对这个购物津贴的领取和使用不是太了解,new51小编整理了资料和大家分享下吧!
淘宝双12预热时间:2019年12月1 日0:00:00-2019年12月12日23:59:59;
正式活动时间:2019年12月12日 0:00:00-23:59:59。
按照很多人的理解,双11是天猫主导的,双12是淘宝的最给力的活动了。据发起者淘宝官方的说法,“和双十一不同,消费者逛天猫是为了品牌,到了双十二,淘宝希望用购物的乐趣吸引人们。你在天猫购物,接触的更多是品牌,而在淘宝,你接触的店主,这种关系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更亲近的。”这种说法也印证了以上分析,但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简单。
双11对于阿里巴巴意义重大,成功失败在此一举,是检验其整个公司各方面能力提升的关键场次,也是向外展现赋能的舞台,所以,最终的销售量一直是双11所重点宣传和强调的对象。到了双12,销售量从来不是追求的重点,也从来没有公布过类似数据,不仅不会和双11比销量,同比的数据都没有。
当然,对于商家来说,双12有些更现实的意义。那些在双11卖断货的厂商,可以在补充了新货之后弥补空仓的缺憾,那些双11销售不佳的商家更是需要通过双12清理一下库存,将损失减少到最低。从这个角度来说,双12就是双11的延续,是购物节买卖双方的余温消散。
网络上还有一种说法,双11是天猫大店家的盛宴,而淘宝的小卖家收益并不大,淘宝官方通过针对淘宝商家的双12活动可以安抚淘宝小商家对双11截流的不满,也能在年底再提升一下整个平台业绩和关注度,花小钱办大事。
每年的双11主题实际上差异不大,但双12的定位却一直在变化。最近几年,淘宝官方一直在推出新的双12玩法,并非简单的直接下单购物,而是在创造一种消费者“逛”的感觉,更深刻的说,电商寻求让买家和卖家建立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人性化关系,而非冷冰冰的商业利益。
双12购物津贴有效期为2019年12月12日00:00:00-2019年12月12日23:59:59。
淘宝双12店铺红包优惠叠加顺序: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卡券类优惠(包含商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店铺红包,同一店铺同一订单只能使用一张店铺优惠券或店铺红包)--跨店满减--淘金币--现金红包--支付宝红包。
例:店铺红包与跨店满减使用顺序
A店铺满减档位为满200减20,若订单金额为250元,消费者有1张5元店铺红包,则可抵扣金额和抵扣顺序为,先抵扣5元店铺红包,再抵扣20元跨店满减。
双12活动当天,在活动店铺购买商品,订单金额高于该店铺红包面额即可使用该店的双12店铺红包。
店铺红包只能用于抵扣商品金额,不能用于如运费、服务费等非商品金额的抵扣。
天猫双12年终盛典招商要求—双12购物津贴
“双12购物津贴”是专为天猫消费者开发的天猫平台通用型折扣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购物津贴享受到消费优惠。为更贴合活动主旨,报名参加2019双12的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包含双12活动商品及非活动商品)均须支持使用“双12购物津贴” (部分不支持双12购物津贴使用类目*除外),购物津贴折扣上不封顶。
“双12购物津贴”在消费者端以购物津贴额度的形式显示,但实际代表的是一种消费者可于购物时按照商家设置的初始满减门槛直接抵减一定面额现金的消费权益,商家并不能因此获得与消费者基于初始满减门槛所用购物津贴相等值的现金收入。详细规则如下:
1. 再次提示每元购物津贴实际代表的是消费者获得的、可用于购物抵减1元现金的会员权益,商家并不能因此获得与消费者所用购物津贴相等值的现金收入。双12购物津贴有效期为2019年12月12日00:00:00-2019年12月12日23:59:59。
2. 2019双12活动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费者使用“双12购物津贴”。
3. 双12购物津贴”门槛有以下两种:每满1000减50,每满300减30。
4. 商家须选择“双12购物津贴”的初始满减门槛来作为2019双12活动期间店铺优惠的实现条件(商家应当遵循天猫制定的不同类目不同使用门槛的原则性要求)。商家可根据所经营的一级类目设置各一级类目的初始满减门槛 (部分特殊二级类目存在单独设置入口),如店铺参加双12且经营多个一级类目,则每个一级类目均需要设置各类目的初始满减门槛(部分特殊商品如虚拟商品及产品不支持购物津贴使用类目*除外),具体初始满减门槛的设置与选择请以设置页面上的信息为准。
举例1:店铺有多个一级类目,其中一个一级类目参与双12活动,且满减门槛为 “每满300元减30元”。一位消费者拥有120元额度的购物津贴。
1)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300元,则可抵扣30元;
2)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600元,则可抵扣60元;
3)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900元,则可抵扣90元;
以此类推,上不封顶,直至消费者拥有的购物津贴额度消耗完毕;
5. 为使消费者获得切实优惠,活动期间,天猫会不时比照消费者在零售行业其他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优惠,及时调整“双12购物津贴”满减门槛,如因天猫原因变更满减门槛的,天猫承诺变更前后商家的实收款不会减少。
6.“双12购物津贴”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同时支持一组满减条件完全相同情况下跨店铺使用,双12购物津贴分摊使用抵减金额将根据订单实际金额等比例进行拆分。
7. 报名参加2019双12的商家视为默认接受 “双12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且报名成功后商家不得自行取消初始满减门槛。
8.“双12购物津贴” 可与商家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等优惠叠加,可与点券、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但是与任何形态的天猫购物券均不可叠加使用(包括天猫购物券、天猫购物券-行业券、天猫购物券-合作券、天猫购物券-品牌券),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使用以上优惠后金额仍满足 “双12购物津贴”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双12购物津贴”。双12活动期间部分优惠工具可能优惠不生效,或新增可叠加优惠类型,具体以线上下单支付实际交易流程为准。
9.“双12购物津贴”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代付。
10. 2019年“双12购物津贴”仅在双12当天有效,使用“双12购物津贴”的订单发生退款时,若关联订单未付款并关闭时,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若关联订单*是已支付且未确认收货状态,则子订单交易关闭时,分摊的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除此之外,双12购物津贴将不予退回。
关联订单*,是指享受同一满减条件进行可抵扣金额抵减的所有订单,如:用户在A、B两个店铺分别购买一个每满300减30的活动商品,商品总额为300元,合并支付抵扣30元,则AB两个店铺该两个商品订单为关联订单。现在大家知道本次双十二购物津贴领取入口(本页底部),以及怎么使用了吧,如果还有疑问的小伙伴加小编微信(备注:双12津贴)。